Workflow
电子城:电子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00658BEZ(600658)2024-08-23 09:5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本制度内容实施的有效性,以此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士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 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