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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会后事项承诺函
600663LJZ(600663)2024-05-21 11: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项目" 或"本次交易")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受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 号)。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项目的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未实施完成。 上市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本项目法 律顾问,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报告等有关情况的会后事项材料(以下简称"前次会后事项材料")已于 2023 年 10 月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