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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四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0664HPGC(600664)2023-12-11 08:5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九届四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芦传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查,娄爱东女士、李兆华女士、卢卫红女士、雷英女士均已获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具有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娄爱东女士、李兆华女士、卢卫红女士、雷英女 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