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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600674SCTE(600674)2024-04-11 09:3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年4月10日经十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5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2 号指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该按照《5号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的归口管 理部门。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