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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674SCTE(600674)2024-04-11 09:37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十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 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