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2 月 28 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珠江股份")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民 事判决书》,案号为(2023)粤 01 民终 21385 号。广州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10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 二、二审判决结果 珠江股份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 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231,686.68 元,由上诉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负担。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 秀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越秀区法院决定受理公司诉广州纵贯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