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第二章 适用范围 - 1 -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 第四条 担保行为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行为是指公司以担保人名义与 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以下简称"被担保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 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以及非典型担保等其他形式的担保,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的行为,但不包括按揭销售中涉及的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 段性担保。担保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