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发出会议通 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卢志瑜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