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 整,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房屋、建 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 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 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4个月的也作为固定 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条 按固定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情况进行如下分类: (一)按使用用途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动 力设备、仪器仪表、试验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 设备八类。 (二)按使用情况分为:在用固定资产、封存固定资产、 待报废固定资产。 第四条 管理原则及分工 (一) 公司对固定资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 口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公 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新 增、调拨、报废等资产变更的管理工作。 (二)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 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组织参与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各 单位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养的权利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