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 意聘任叶芬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履行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职责。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南天雁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辞职暨聘任总会计师、总法律 顾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法律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法律合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 金铭先生为法律合规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法律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证券代码:600698(A 股) 900946(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 股) 天雁 B 股(B 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