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委员内产生。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