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并进 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但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1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