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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0731HLC(600731)2024-04-01 11:21

湖 南 海 利 化 工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坚持诚 信原则,在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建立 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防范风险,确保董事会的有效监督,根 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 供咨询或建议。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