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办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