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4年07月修订)
第二章 任免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副总经理 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总经理工作制度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4 年 0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 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也可视情况决定总经理的任期, 但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