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 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半年 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