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 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 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100% 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4月30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 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华远集 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 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 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 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奕彤 张芸维 吕 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