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 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 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 给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 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 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 除上述聘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