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稿)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第五条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 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