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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辽宁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758HYNY(600758)2024-02-02 09:41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和独立董事; 本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 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