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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辽宁能源《独立董事制度》
600758HYNY(600758)2024-02-02 09:38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设独立董事三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