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国彬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程国彬,作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能源煤 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辽 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 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 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程国彬,男,1963 年 9 月生人,研究生学历,教授, 2001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辽宁科技大学政法系系主任; 2006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 院院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 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3 年 3 月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