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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0764CEC CoreCast(600764)2024-04-26 11: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二〇二四年四月 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选。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 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筹备会议、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0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