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师生学中 N LAW OFFICES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中航重机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