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誉远中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其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