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行政处罚决定书(5)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4-00003698 类 | 分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1712857797000 发文日期 | | | | 名 | | 称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 文 | | 号 | 〔2024〕2号 词 | 主 | 题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张斌,男,1973年1月出生,时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誉远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住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 局对广誉远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 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张斌 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张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 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