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水井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鹏先生、李欣先生、饶洁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 情况的专项意见签字页 ) 董事: 范祥福 蒋磊峰 John O'Keeffe 张永强 饶洁 四川永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四年四月与十五日 Sathish Krishnan 张鹏 李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