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 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 2022 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2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 10 年,对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