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会计政策变更背景:2023 年 10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照相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有关要求,其中规定对"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 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