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钱江生化:钱江生化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796QJBIOCH(600796)2024-05-10 10:5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 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 召开第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浙江钱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