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加强公司董事 会对财务报告的监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事宜安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 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 的整改情况。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