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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600812NCPC(600812)2024-04-23 14:4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 32G20230014-01 号 致: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李宏宇律 师、丁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