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宜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经审阅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楼铭铭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 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现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聘任楼铭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 主任委员: 勇 - 员 : 谢佑平 委 李益峰 2 - i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本页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