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 关行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 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管理及流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 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子公 司和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