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4年5月)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规范公司违规 经营投资责任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其所属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以及实际控制企 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造成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 不良后果,追究相应责任工作,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 任追究")是指公司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 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 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前款所称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流程等。前款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 当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 拖延履行职责等;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 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 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第四条 遵循原则 (一)依法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