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实际控制人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实际控制人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 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 本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你公司股票。 实际控制人: 2024年4月16日 致: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2024 年 4 月 16 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已知悉上述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