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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关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600875DEC(600875)2024-03-28 11:2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 定和要求,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核对了公司编制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 《专项说明》)。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专项说明》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 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与立信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 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登清、黄峰、曾道荣 2024 年 3 月 28 日 1.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 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