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 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 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建议股东大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的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建议股东大会延长授予公司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 权的授权期限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所涉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登清、黄峰、曾道荣 2024 年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