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 第 447 号 致: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楼 207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