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五章 总经理的责任与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的行为,提高总经理的工作效率,保证总经 理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促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 书一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一名,总法律顾问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