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第十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李金林、刘志猛、王占 学、杜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金林、刘志猛、王占学、杜剑的任职经历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亦未发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 他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