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能股份: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 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 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1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 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