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能股份: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条规定的以下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 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