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能股份: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徐矿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 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 责。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 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 名。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 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监事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