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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能:新天绿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 [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新天绿色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