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中德证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绿能"、"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天绿能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0号)核准,公司已向2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182,677股,发行价格1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4,595,799,887.5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45,055,183.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