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3、公司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终 止之目的签订的相关终止协议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4、公司计划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 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同意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 在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 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目的是 规避商品市场价格及汇率波动、控制运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 材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 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