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核,就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的终止事项相关议案。 5、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同意交易双 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 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公司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