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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
600961ZHUYE GP(600961)2024-04-17 11:3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内容 、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行职权,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监事及列席监事会会议的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监事会应当 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 行监督职责。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成员为七人。监事会包括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其中职工监事的比 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应满 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 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可指定1名监事会联络员 作为监事会的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