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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国投中鲁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600962SDICZL(600962)2024-03-29 11:28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 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 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并向董事长汇报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能够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